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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梓太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复旦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双碳”目标法治保障研究基地负责人(与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共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主要从事环境与资源法、能源法、海洋法等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学术职务
全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
上海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法研究会会长。
学术兼职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生态环境部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
国家海洋局中国大洋协会理事;
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荣誉称号
上海市曙光学者(2003年);
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2004年);
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06年)。
代表性研究成果
《国家管辖范围外深海资源共享机制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23年)
《深海海底资源勘探开发法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15年首版,2023年修订版)
《环境法法典化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
《环境法律责任研究》(商务印书馆2004年)
《全球因应气候变化的司法诉讼研究——以美国为例》(《江苏社会科学》2015年)
《气候变化国际立法最新进展与中国立法展望》(《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
《结构性陷阱:中国环境法不能承受之重——兼议我国环境法的修改》(《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
《我国自然资源生态损害私法救济的不足及对策》(《法学杂志》2012年)
《中国气候变化应对法框架体系初探》(《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2010)
《国际气候适应制度的滞后性及其发展障碍》(《法学》2010年)
《关于我国碳税立法的几点思考》(《法学杂志》2010年)
《论我国环境法法典化的基本路径与模式》(《现代法学》2008年)
《论中国对气候变化之适应性立法》(《环球法律评论》2008年)
《我国环境侵权责任保险制度之构建》(《法学研究》2006年)
《中国环境行政诉讼之困境与对策分析》(《法学评论》2003年)
《行政补偿理论分析》(《法学》2003年)
《环境犯罪归责的主观要件分析》(《现代法学》2003年)
《论光污染纠纷的法律适用》(《法商研究》2001年)
《论公害罪》(《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
《污染权交易立法构想》(《中国法学》1998年)
《论国家环境权》(《政治与法律》1998年)
代表性研究项目
国家管辖范围外深海资源共享机制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
气候变化背景下低碳城市的政策措施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点)
应对气候变化适应性战略法律问题研究(国家社科基金一般)
环境资源法典化基础研究(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础理论研究(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研究(生态环境部)
环境行政执法类型化研究(生态环境部)
深海海底资源勘探开发立法研究(国家海洋局)
人类活动下区域环境演变与生态系统调控——区域生态安全的法律调控(“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防治pm2.5立法支撑技术研究(唐仲英基金会)
长三角一体化生态环境法治教育促进和保障研究(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环境监管执法考核制度研究(上海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