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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鲁大学法学院迈克尔·赖斯曼教授在我院做精彩讲座
4月27日,耶鲁大学法学院迈尔斯·s·麦克道格尔(myres s. mcdougal)国际法讲座教授迈克尔·赖斯曼就“国际投资条约的谈判与维系:文本变迁的预期与管理”议题在复旦大学法学院发表演讲。我院副院长陈力教授主持讲座,法学院院长王志强教授、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王贵国,以及众多师生出席。
迈克尔·赖斯曼教授是美国国务院国际法顾问委员会的成员,美国国际法协会副主席、荣誉副主席,《美国国际法期刊》的合作总编。他同时是世界艺术与科学学会的会员,曾出任此学会执行委员会的成员,并曾入选国际法研究院(institut de droit international)。此外,他曾在许多国际案件担任仲裁员与顾问,实务经验丰富。
讲座伊始,王志强院长简短致辞,向赖斯曼教授致以诚挚的问候与感谢,并欢迎与会来宾拨冗出席。陈力教授一一介绍与会嘉宾和青年学者,此间,忆及耶鲁法学院的访学时光,对赖斯曼教授精彩授课记忆犹新。赖斯曼教授也向在场友人、与会学者及讲座主办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讲座围绕国际投资条约订立实践中文本意涵的变迁现象展开,赖斯曼教授详细介绍了应对文本变迁的三种主流机制及其局限性。通过《中国—加拿大投资协定》、《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以及相关案例的解读,赖斯曼教授指出:语言本身具有多义性,难以达到完全的精确,同时,缔约方在条约制定的过程中常采取“建构性模糊”的方式缓和谈判僵局,导致文本更易扩张解释。为了有效地预期文本变迁,缔约方通常会通过“日落条款”限制条约期限、设立专门理事会解释条约以及引入争端解决条款等三种措施,平衡资本输入国和资本输出国之间的利益关切,合理解释条约。此外,赖斯曼教授还向与会师生介绍了欧盟投资法院方面的新动态。
最后,赖斯曼教授提出许多问题供与会师生深入讨论。王贵国教授、马忠法教授及陆志安教授等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法学院博士生及硕士研究生也积极参与讨论。陈力教授代表法学院对赖斯曼教授的精彩演讲及与会人员的积极参与致以诚挚的感谢,并期待未来举办更多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推动复旦法学院学术水平及国际化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