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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副书记
李传轩,1978年12月生,安徽阜阳人,法学博士。历任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2014)、副院长(2017),现任复旦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兼任上海市法学会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国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评审专家,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12)。入选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2014)、复旦大学“卓学计划”(2015)、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2019)。
长期从事环境法基础理论、气候变化法、生态经济法等领域的科学研究和相关教学工作。先后出版《碳金融法律制度的创新与发展》(2023)《生态经济法:理念革命与制度创新》(2012)等专著6本,翻译美国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诺德豪斯《绿色经济学》(2022,合译),主编教材《中国环境法教程》(2021),在《中国法学》(英文版)《清华法学》《法学》《政治与法律》《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法学论坛》《当代法学》《东方法学》《法学杂志》《清华大学学报》《南京大学学报》《江苏社会科学》《中国保险报》《journal of energy & natural resources law》等中英文期刊报纸发表论文30余篇,多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等转载,获上海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018)等奖项。先后主持国家与省部级科研项目10多项,主持或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生态环境部、上海市人大、浦东新区人大等相关立法机关多部法律规范文件的起草论证工作。
研究领域
环境法基础理论、气候变化法、绿色经济法
教育背景
2008.6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法学博士
2003.6 安徽大学法学院 法学硕士
2000.6 安徽大学法学院 法学学士
职业经历
2012.12-至今 复旦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2008.7-2012.11 复旦大学法学院 讲师
其中:2012.2-2013.2,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2003.7-2005.8 中国保监会安徽监管局 副主任科员
李传轩
分管职能:纪检、教职工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新闻宣传、离退休工作。